高青县田镇街道“普调”结合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2018-04-13 11:06:49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 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行政调解办公室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引入“普法+调解”模式,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将矛盾调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用法的过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中国网山东4月13日讯 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行政调解办公室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引入“普法+调解”模式,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将矛盾调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用法的过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调前讲法。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别及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普法资料和法律条文,让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前知悉所涉矛盾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法顺利调解做好铺垫。

  调中明法。调解时坚持“边调边普”,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回到法律轨道上调解,当事人随时能找到与案件情节对应的法律规定,做到句句有规定,条条有依据。

  调后析法。强化对结案纠纷的回访,积极上门入户了解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满意度以及调解协议的履行率,避免产生新的纠纷,酿成新的事端,做到排查一次,宣讲一场,调解一件,教育一片,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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