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4月17日讯 淄博市淄川教体局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借助多元调解平台,着力于争议纠纷的化解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调解职责,积极运用行政协调化解的形式解决行政争议问题。
把握受理前的“入门关”。申请人来到单位咨询投诉时,耐心倾听申请人的诉求。遇到不理解行政机关政策时,做好相应单位和申请人的沟通工作。
合理运用案件办理的“事实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调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矛盾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探索开展信访事件的“复核关”。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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