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悦庄镇多部门联动化解十七年矛盾纠纷

稿源时间:2018-06-07 09:24:28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多部门联动,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十七年的矛盾纠纷。近日,悦庄镇村民陈某来到镇政府,感激的对调解员说:“谢谢了,你们用真情为群众解决矛盾,帮助我们化解了多年的恩怨。”

  中国网新山东6月7日讯 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多部门联动,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十七年的矛盾纠纷。近日,悦庄镇村民陈某来到镇政府,感激的对调解员说:“谢谢了,你们用真情为群众解决矛盾,帮助我们化解了多年的恩怨。”

  原来,沂源县悦庄镇的村民任某于2001年驾驶自己的自行车,搭载陈某之母返回家途中,因制动装置失效把陈某之母摔成重伤成为二级残废。因相关赔偿协调不成,2005年陈某代理其母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任某赔偿各项费用124763.59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4005元。民事判决生效后,任某拒不执行,并常年在外不回来,其家人也不配合,法院找不到人,导致判决无法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因执行不到位,陈某多次到各级公检法部门及党委政府上访反映问题。

  按照属地管理及职责所在的原则,沂源县悦庄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不推不靠,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在做好陈某及家人思想稳定工作的同时,协调法院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陈某之母于2017年3月去世,陈某及家人心理上又受到重大打击,并组织家人到处上访。为做到案结事了,沂源县悦庄镇再次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法制办等,与陈某及家人进行了多次调解座谈。最终,经协调,陈某及家人同意以司法救助资金抵顶执行赔偿款,扣除前期给予的57586元资金救助,剩余71182.59元,由沂源县悦庄镇、县政法委、县法院协调给予垫付,待赔偿款执行到位后归还垫付单位。

  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矛盾激烈的纠纷在多部门共同联动、积极协调下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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