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鲁村镇:行政调解成功化解火灾纠纷

稿源时间:2018-06-14 14:01:03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灾祸无情人有情,调解有方矛盾消。近日,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通过行政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意外火灾引发的赔偿纠纷。

  中国网新山东6月14日讯 灾祸无情人有情,调解有方矛盾消。近日,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通过行政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意外火灾引发的赔偿纠纷。

  近期,鲁村镇泰薛路沿线的一家商铺突然起火,并迅速蔓延,虽然在镇政府、消防部门和热心群众的帮助下成功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适逢鲁村大集,受灾的几家商铺内都存满了货物,造成的损失约5万余元。消防部门勘验现场后,出具了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起火点是丁某的商铺。于是,其余几个受灾的群众便找到丁某,要求其赔偿损失,多次讨要没有成功后来到了镇上希望能够调解处理。

  同时,丁某也对消防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想要申请复核。

  调委会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通过与消防部门联系,走访了几位当事人以及案发时在场的知情群众,了解了案情,掌握了详实的资料。通过与丁某深入的谈心后,调解员发现丁某是因害怕赔偿进而不服消防部门的认定书,而且丁某也心怀愧疚、愿意赔偿,只是要赔和愿赔之间差距较大。对此,工作人员采用“背靠背”方式,用“依法衡量物损,以情换位赔偿”的调解思路分别做了几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几次调解后,最终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并当场履约,丁某也撤回了复核申请,一场因火灾引发的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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