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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出台意见: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稿源时间:2018-05-22 16:00:46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阚金剑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5月2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吴锦标向社会通报省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内容及贯彻落实的措施打算。发布会还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中国网山东5月22日讯 5月2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吴锦标向社会通报省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内容及贯彻落实的措施打算。发布会还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为我省上下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保驾护航,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广泛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民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实际,重点从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角度,提出具体的意见措施,在体例安排和内容设计上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明确了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和省委规划,准确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乡村治理新体系建设,突出服务保障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这一主线,努力为打造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为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意见》以农业生产、农村治理、农民权益保障作为内容主线,重点就如何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分领域、分层次作出具体规定。在农业生产方面,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升级、新型经营主体权利保护、农业专业人才培养引进等四个方面作出规定,针对的是当前农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在农村治理方面,从平安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培育、家事审判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手段,醇化农村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环境生态,为平安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农民权益保障方面,从保障精准扶贫、维护农民权利、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重点对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涉农惠农补贴、劳动报酬追索等领域的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加大救济保护力度,确保农民各项法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为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和便利,《意见》专门从强化人民法庭功能作用、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规定了落实便民利民的措施,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为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省法院将密切跟踪,及时掌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措施应对。将组织对口业务庭室,对全省法院涉乡村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以进一步明确裁判导向,统一裁判标准,提升精准服务的质量水平。将加强同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司法实践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向政府通报,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的法治化水平。(阚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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