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评选出的“担当作为好干部”和“干事创业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优先提拔使用。
◆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对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各项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启动实施“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能力。
◆对那些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提拔。
◆对那些在下一级地方党政正职岗位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任上一级党政正职。
◆对那些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可以通过上挂下派、交流轮岗等方式,打破隐性台阶,放到基层一线和关键岗位培养锻炼。
◆对那些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求全责备,符合条件的大胆使用。
◆严格问责问效,坚持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树立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对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形成震慑效应。
◆加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人才交流力度,加大省市机关和县乡基层干部交流力度,加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
◆关注干部身心健康。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应休尽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按照规定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认真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对经批准确需在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按照规定予以调休,不能调休的给予加班误餐补助。
◆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坚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推动实现乡镇干部收入高于同职级县级机关干部。
8月3日,大众日报受权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本意见从2018年7月2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
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2018年7月21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总要求,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引导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
1.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学习,带着使命出发,带着责任前行,带着追求领悟,真正入脑入心、融入血脉、化为行动,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实践者、忠诚捍卫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要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分级分类开展干部集中轮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激发勇立潮头、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内生动力。
2.加强党性教育。用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资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沂蒙、胶东党性教育基地和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大力弘扬沂蒙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强化党性修养、提升政治品格、涵养为政之德,发扬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切实增强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3.推动思想解放。更加注重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深化改革、抓好落实,只要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严守党纪国法、保持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就要不计个人得失,敢于闯、敢于试、敢于改。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眼界,坚决摒弃思想僵化、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的观念,积极学习先进,敢于对标先进,努力赶超先进。
二、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4.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一切出于公心选干部、一切为了事业选干部、一切按照规矩选干部。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看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大力选拔任用那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大力选拔任用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大力选拔任用那些符合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具有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需要的干部。
5.大力倡导有为才有位。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大力选拔任用改革攻坚的促进派、实干家。对那些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提拔。
对那些在下一级地方党政正职岗位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对那些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可以通过上挂下派、交流轮岗等方式,打破隐性台阶,放到基层一线和关键岗位培养锻炼。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对那些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求全责备,符合条件的大胆使用。
6.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严格问责问效,坚持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树立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察、信访、国土资源、审计、环保、安监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络机制,对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等问题,及时跟进,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形成震慑效应。
三、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7.完善综合考核体系。改进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各级党群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突出对省委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分不同地域客观条件、不同单位工作职能等因素,增强考核的差异化和精准度。实行正向加分激励和负面清单管理,鼓励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
8.改进领导干部考核。改进年度考核,坚持分类指导,对问题较多的班子和干部实行重点考核。推进平时考核,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切实把情况掌握在平时。开展专项考核,注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略海洋、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一线考核识别干部。强化跟踪考核,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优秀年轻干部,跟踪了解表现情况。注重把干部考核与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干部考察、巡视巡察、执纪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多维度比对,多层次印证,加强分析研判,防止简单唯票、唯分、唯年龄、唯生产总值评价干部。
9.强化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切实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从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中发掘先进典型,重点面向基层,适时评选表彰“担当作为好干部”“干事创业好班子”,对表现突出的,由省委、省政府给予记功奖励。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或名次前移幅度较大的地方和单位,在提拔重用干部上重点考虑,在职级职数统筹使用上重点倾斜。对评选出的“担当作为好干部”和“干事创业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优先提拔使用。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各项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把考核结果作为物质奖励的重要依据。根据综合考核、绩效考核等情况,对地方领导班子和机关单位按照比例划分考核等次,按规定差异化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方案应体现奖优奖勤,可奖励到个人。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急难险重任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或名次退步幅度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反馈提醒,并视情况取消评先树优、干部提拔资格以及物质奖励等。对经考核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四、注重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10.健全完善容错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研究制定容错纠错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的责任主体、情形及程序,对干部的失误错误,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坚决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要客观评价、公正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各方面表现优秀的被问责干部,在提拔任用、考核评优等方面不受影响。
11.健全完善纠错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作出容错决定时,立即启动纠错程序,明确纠错事项及要求,责令限期整改,防止一容了之。同时,督促深刻分析原因,健全体制机制,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加强督查问效,对不能按期完成纠错整改任务的,予以严肃处理。
12.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正确对待信访举报问题,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属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及时给予劝阻、批评、教育;涉嫌违规违纪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对实施诬告陷害的有关人员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挂钩,纳入失信“黑名单”,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对受到诬告陷害、严重失实举报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或相关部门给予澄清正名。
五、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本领
13.加强专业能力培训。着眼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各项重大战略部署,针对干部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举办“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防范金融风险”等系列专题培训研讨班,提高干部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选派优秀干部赴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学习培训,培养国际化视野。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到高等院校、先进地区开展专业培训。优化升级“灯塔—党建在线”干部学习网等在线学习平台,满足干部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14.深化干部实践锻炼。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培养锻炼干部。深入推进干部上下交流任职,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深化提升第一书记工作,扎实做好对口援派工作,磨炼干部意志,砥砺干部品质。积极搭建专业实践平台,进一步做好选派科技副职、开展金融挂职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化干部人才。选派干部到产业园区、重点项目、信访维稳等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培养锻炼,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启动实施“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能力。
15.拓宽干部交流渠道。拓宽选人视野,吸引各方面各领域优秀人才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强和改进选调生等工作,继续实施选调生优选计划,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源头质量。紧紧围绕事业发展需要,打破地方、部门等利益藩篱,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用好全省干部资源。加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人才交流力度,加大省市机关和县乡基层干部交流力度,加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一些事业特别需要、专业性较强、本地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放开视野面向全国选拔。
六、落实落细关心关爱干部措施
16.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谈心谈话,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重点干部重点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受到问责处理的干部、受到诬告错告应予澄清保护的干部、个人家庭生活存在实际困难的干部、职务提拔调整的干部等,及时安排谈心谈话,帮助解决问题、加油鼓劲。加强面上经常性谈心谈话,倾听干部诉求,加强人文关怀,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热情。
17.健全完善待遇保障制度。按照中央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会职工福利、公务员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用足用好改革政策。进一步完善易地交流任职挂职干部住房、交通保障等政策,减轻易地交流任职挂职干部的生活负担。研究明确加班误餐补助等政策规定,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明确开支标准、管理办法以及纪律要求。鼓励探索差异化分配办法,避免平均主义。设立关爱帮扶资金,对患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生活困难的干部给予帮扶。
18.关注干部身心健康。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应休尽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按照规定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认真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对经批准确需在工作日之外加班、值班的,按照规定予以调休,不能调休的给予加班误餐补助。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落实体检政策,择优选定医疗机构,合理确定体检基本项目和经费列支标准,健全完善体检结果研判、运用及报告机制,有关财政支出应纳入同级预算足额保障。关注干部心理健康,探索建立心理评测和干预机制。加大健康科普力度,实行健康联络员制度,建立“健康小屋”,配备日常检测设备、急救用药等,满足预防保健、院前急救等需要。
19.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积极为基层干部“松绑减压”,明确乡镇权责界限,理顺乡镇与县级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做到权责对称、协调配合。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考核项目,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让基层干部大胆负责、放手干事。坚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推动实现乡镇干部收入高于同职级县级机关干部。
七、凝聚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20.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理直气壮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要把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督促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在全省上下引领形成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浓厚氛围。
21.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坚持正确的正向激励导向,让担当作为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物质奖励等方面真正得到褒奖和激励,切实增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审计、环保等相关执纪监督部门(单位)要支持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问责追责要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防止简单化、扩大化。各级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机关事务等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合力打通关节、疏通堵点、精准施策,将各项激励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见到实效。
22.营造良好氛围。要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及时将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引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激浊扬清,注重保护干部声誉,维护干部队伍形象。要大力挖掘宣传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大力营造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风尚。
本意见从2018年7月2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