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自觉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全力以赴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据介绍,2018年10月,我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试点示范期为三年。根据示范城市要求,我市对列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城区11条黑臭水体及南关沟、220边沟、引黄抗旱沟等其他城区黑臭水体进行系统治理,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重点工程,以及建设黑臭水体智慧管控平台、建立14项长效体制机制等,通过示范城市项目建设,确保从根本上解决城区水体黑臭问题,实现“长制久清”的治理目标。
截至今年11月底,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所涉及的菏泽市列入住建部监管平台的11条黑臭水体,及南关沟、220边沟、引黄抗旱沟的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工程已基本完成,32.15公里水体全部实现不黑不臭,其中22.15公里实现了“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治理目标。7个县城建成区的东顺河、东城路边沟、乐成河、桶子河、南干沟、麟州公交东侧河道、西环路边沟、郓城县府前坑跃进河东段、东护城河、莱河11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工程治理,已消除黑臭。
据悉,我市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截至11月底,各县(区)均已完成污水提质增效方案编制,城市建成区共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281个,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17.03平方公里,市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由2018年的37.5%上升至56%。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完善城区市政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的实施意见》《菏泽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城市雨污分流改造,截至11月底,全市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计划数量5585个,已完成项目数量为4367个,完成比例78%。
其中,未清盘小区已完成项目数量为172个,完成比例73%;纳入改造的老旧小区已完成91个,完成比例91%;建成小区、政府投资的回迁安置区已完成278个,完成比例60%;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家属院已完成626个,完成比例62%;学校已完成227个,完成比例70%;医疗单位已完成253个,完成比例85%;工业企业已完成850个,完成比例85%;经营性排水户已完成1870个,完成比例87%。
按县区划分,完成情况为,定陶区建设任务全部完工,菏泽高新区已完成总任务数的96%,单县已完成89%,郓城县已完成88%,成武县已完成89%,东明县已完成89%,巨野县已完成85%,市开发区已完成76%,鄄城县已完成86%,曹县已完成47%,牡丹区已完成38%。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工作中,对未完工的污水处理厂、调蓄池、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道路管网混错接改造等工程,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202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的监督督导作用,加强巡河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切实保障治水成效;依法开展城区违法排水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记者 孔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