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涨了!滨州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5元。
近日,经滨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55元。本次调整将再次惠及全市67.5万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使滨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据悉,这是滨州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第9次调整养老金标准,也是今年以来第二次调整。一年内连续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在滨州乃至全省尚属首次。
目前,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正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协调落实财政补助资金,调整业务经办系统,推进政策落实落地,确保本次提标后的基础养老金及应补发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通讯员王丹张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