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埠区是老济南商业经济繁荣的见证。“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是济南商埠区的核心区域,集中体现了济南自主开埠的创新精神、近代城市规划建设的先进理念、多元文化交融的历史印记和优秀建筑遗产的风貌特色。
11月29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保护规划(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将深入挖掘历史价值与特色,全面展示历史遗存与风貌,科学管控各类保护要素,推动商埠区在传承中发展。
规划范围东至纬三路、南至经四路、西至纬八路、北至通惠街,总用地面积约47.9公顷,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21.8公顷。
“一园十二坊”建筑年代以1970年至2000年期间为主,70年代以前建筑主要分布在万紫巷附近,2000年后新建建筑主要分布在规划范围西部和南部,整体建筑高度以6层(18米)以下为主。
规划保护“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实际文物保护单位6处、登记保护文物7处;省级历史优秀建筑4处、市级历史建筑11处、普查历史建筑18处;古树名木约60株。
传统风貌区内分布有众多传统商务办公建筑、传统商业建筑、传统民居、老字号等反映传统文化的要素,风貌特色较为显著的建筑主要包括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及一定数量的传统风貌建筑等。
维持小格网的街巷格局及东西为经、南北为纬的街巷肌理。保护二类街巷9条,保持街巷的风貌特色,保护街道名称、走向、空间尺度,整治不协调的建筑界面,不得拓宽街道宽度,保护街巷两侧行道树;与历史格局相似街巷4条,维系街巷肌理与格局,不得随意更改街巷的名称、走向,整治不协调的建筑界面。
在“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内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核心保护范围主要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貌建筑较为集中连片的区域,面积约21.8公顷;核心保护范围意外的区域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26.1公顷。
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高度按照相关法规、条例及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其余区域分为9米总高控制区和18米总高控制区。9米总高控制区内控制新建及改建建筑总高度不宜超过9米;18米总高控制区内控制新建及改建建筑总高度不应超过18米。规划范围内超高建筑应逐步予以整改。
规划显示,根据功能发展意向,将“一园十二坊”传统风貌区划分为老字号商业服务区、综合服务配套区、传统民俗商业区、传统院落体验区、多元文化展示区、绿化休闲休憩区等区域。
依托规划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打造重点展示区域、特色风貌街道、特色文化街店,策划形成车行与人行2条展示线路,串接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开敞空间、特色商业、传统街巷,最大程度展示传统风貌区的精髓所在。(闪电新闻记者 李金彦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