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水利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组织保障三个方面方面对水库除险加固等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在目标任务方面,一是水库安全鉴定方面,2021年年底前,已达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要全面完成安全鉴定任务。2021年以后,严格落实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常态化。二是水库除险加固,2022年汛前完成现有存量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以后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照“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实施除险加固。2025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存量大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三是水库运行管护方面,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探索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2021年年底前完成60%工作任务,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开,并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四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在完善大中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的基础上,加快899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1284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的建设;建立全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形成水库管理专题信息资源库,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
在工作措施方面,一是落实支持政策。对已完成安全鉴定的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继续落实好省级和市、县(市、区)资金。对2020年以后经安全鉴定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县(市、区)共同承担,其中省级分别按照小(1)型、小(2)型水库不低于150万元/座、57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省级财政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继续给予适当补助,省级和市、县(市、区)财政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二是建立常态化的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机制。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强化指导监管,确保有序组织实施和除险加固质量。三是建立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强化水库运行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快推进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打造乡村小型样板水库;建立全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水库运行管理动态信息。
在组织保障方面,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各市、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相关计划,落实水库运行管护和除险加固经费预算。二是强化部门指导。省水利厅等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健全问责机制。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列入负面清单,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在推进工作上出实招,在抓落实上求实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的各项举措,建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数字平台,推进分散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模式提升,持续夯实水库运行管理基础;强化病险水库汛期安全运行应急措施,确保病险水库安全度汛;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将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维养资金等突出问题列入河湖长制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建设,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闪电新闻记者 耿琰 吴汉阳 于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