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公安厅举行发布会,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李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详细介绍了郭新振被拐卖案的侦破过程:在公安部刑侦局直接指挥和河南、山西两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山东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聊城“1997.9.21”郭新振被拐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6月中旬,案件取得新进展,在河南发现疑似郭新振下落,通过采血进行DNA比对,最终确认了郭新振的身份。根据公安部指令,山东专案组立即赶赴河南,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配合下,围绕郭新振当年被收养的情况循线追踪,通过细致走访、深入调查,确定呼某(男,现年56岁,河南人)为该案犯罪嫌疑人,现因涉嫌另外一起案件被羁押于山西某看守所。经提审呼某,其畏罪心理严重,拒不交代。专案组围绕其关系人开展进一步侦查,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其当年的女友唐某(女,现年45岁,山东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公安机关在山西某地将唐某抓获。经审讯,唐某对1997年9月伙同呼某拐卖郭新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大量证据面前,呼某最终认罪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查,1997年,呼某、唐某两人相识并恋爱,9月一起在山东旅游期间为图财预谋拐卖一男孩。9月21日,两人窜至山东聊城,呼某在汽车站附近等候,唐某外出寻找作案目标,将在家门口独自玩耍的郭新振抱走,随后与呼某一起乘长途车返回河南,由呼某将郭新振贩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张珈玮 吴军林 刘璐 申家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