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等四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发布“运动蓝”指数指引青少年秋冬季户外体育锻炼的通知》,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意见稿,山东拟制定“运动蓝”指数,对六种空气质量状况下青少年进行户外体育锻炼给出建议。
征求意见稿中,六种空气质量状况下“运动蓝”指数分为适宜、需谨慎、不适宜三类。当空气质量指数为0-50及51-100时,即空气质量等级为优和良时,“运动蓝”指数为“适宜”,此时适宜户外体育锻炼(运动)。当空气质量指数为101-150及151-200时,即空气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和中度污染时,“运动蓝”指数为“需谨慎”,建议外出应佩戴口罩,同时建议轻度污染时心血管、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不宜高强度户外体育锻炼,普通健康人群高强度户外体育锻炼持续时间不超过15分钟,开展低强度户外体育锻炼持续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中度污染时暂停高强度户外体育锻炼,普通健康人群低强度户外体育锻炼持续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当空气质量指数为201-300及超过300时,即空气质量等级为重度污染及严重污染时,“运动蓝”指数为“不适宜”,建议暂停一切户外体育锻炼(运动),外出应佩戴防雾霾口罩。
根据征求意见稿,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运动蓝”指数“不适宜”类的运用管理,指导学校积极应对。学校负责“运动蓝”指数“需谨慎”类的运用管理,科学组织班级学生适时开展户外体育锻炼。遇到指数“不适宜”类状况时,学校要认真执行县级主管部门指导,如遇突发性重污染时可先停课后备案。
根据征求意见稿,济南、青岛、东营、日照、德州5市要在今年12月下旬第一批发布“运动蓝”指数类别信息,其余市具备条件的尽早发布。
□记者 陈晓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