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首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成功签单。此次签单的是商河众成朗悦小区,签约双方为商河众成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实施了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项目,今后维修保障更加方便快捷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维修和赔偿义务的保险。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则是指住宅工程因设计、材料、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购房者关心的外墙和防水保温工程,墙面、地面、顶棚等装饰工程都在承保范围内。
2021年7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莱芜监管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济南市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济南市首次出台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政策性文件。《实施意见》借鉴了上海、北京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基本承保范围涵盖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外墙和防水保温工程、供热供冷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对补充完善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建立全流程的风险防控体系,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居民在济南购买实施了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项目,业主在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期内,发现住宅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机构提出索赔申请,维修保障更加方便快捷,确保老百姓买房放心、维护安心。而且,相比以往的维修保障模式,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期较长,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能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出台后,济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作为、大力宣传,有关房地产企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全市已有济南高新区、商河县的3个项目,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家保险机构成功签单。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史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