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以绿色低碳理念为引领,围绕城市发展格局构建、乡村建设水平提升、生活方式形成、建筑低碳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建造方式变革、城市运行管理、绿色金融支持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会商机制,加强交流培训,扎实推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碳,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助力山东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建设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续的美丽城乡,为全国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生动鲜活的经验和样板。
根据《协议》,围绕着力构建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我省将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指导济南、青岛、东营等市深入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组织创建国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提前达峰城市示范,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和生态修复。
着力提升乡村绿色低碳建设新水平,我省将推动完善农房质量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深入开展美丽村居省级试点,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
围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新方式,我省将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到2022年年底,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力度。
围绕探索建筑低碳发展新途径,我省将研究制订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低碳、零碳建筑试点建设,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开展零碳社区建设试点,支持青岛市开展奥帆中心零碳社区建设试点。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到2022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0%。
围绕推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新提升,我省将全面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档,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城市增绿攻坚行动,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5平方米,基本建成城市绿道网络系统。推广济南、青岛、泰安等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经验,指导济南、青岛、济宁等市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
着力促进建造方式绿色低碳新变革,我省将加强绿色建造发展总体设计,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扎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等,推动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在工程建造中集成创新,2022年政府投资规模以上新建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建设全覆盖。
围绕建立城市绿色低碳运行新机制,我省将支持济南市、青岛市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动自主可控建筑信息模型(BIM)深化应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加快构建智慧化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
围绕强化城市发展绿色金融新支撑,我省将支持青岛市探索绿色信贷、保险、债券等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推动青岛市率先形成以绿色融资为特色的城乡建设市场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支持青岛市探索建筑领域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