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确定从七个方面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按照部署,山东将通过“服务券”补贴、“技改专项贷”、社保补贴等方式,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如养老托育机构等)给予专项支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要求,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应对近期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用工贵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发等困难,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出台了进一步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进一步强化融资支持、进一步缓解成本上涨压力、进一步优化科学用电管理、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等七个方面的措施。
其中,在进一步加大纾困资金支持上,除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我省将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各地用足用好贴息和奖补资金。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激励作用,促进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单笔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和中长期贷款担保业务规模,鼓励将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5%及以下。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联合优质银行金融机构,推动实施“主办行+专属信贷产品”,每年力争新增信贷资金2000亿元以上。
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确保相关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进一步强化融资支持,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为进一步缓解成本上涨压力,山东将加强大宗商品指数变化监测,对重大变化情况进行及时预警和引导,严打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围绕轨道交通、高端化工、电子信息等行业,支持产业联盟和有关行业协会帮助上下游企业进行供需衔接,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山东还将发挥省交通运输服务外贸出口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协调解决企业国际物流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科学用电管理,山东将充分发挥省能源电力保供协调机制作用,优化科学用电管理。梳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对低压小微企业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完善细化有序用电方案,根据电力缺口情况,按照先压限“两高”项目用电,再压限其他工业用户、商业用户的顺序实施,在确保民生用电的前提下,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持电力用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或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或选择代理购电等三种方式参与电力市场。
在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上,我省将加大民生领域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
□记者 袁涛 付玉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