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我市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就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向社会发布相关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空间“四位一体”建设,守底线、保发展,全市耕地面积实现“三连增”,为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凝聚思想共识,压实扛牢耕地保护责任。将全市231.40万亩耕地保有量和206.2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图斑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各区县,落实党政同责,全面压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交通、水利等11个部门参与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耕地保护制度,协同推进任务落实,保障耕地保护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强化源头管控,切实筑牢“耕地流失”防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田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级担任田长,共设立市、县、镇、村四级田长及网格员5705名。出台田长制办公室运行、巡查、工作评价等管理办法,研发了“田长云”管理系统,全面推行“人工+智能”巡田机制,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
强化过程管理,全面提升“耕地利用”水平。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规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现场踏勘论证,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强化后期监管,实现耕地“量质并重”发展。出台《淄博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根据各区县、镇(街道)耕地保护成效,突出耕地保护“量质并重”,连续两年为7个区县、30个镇(街道)争取省、市耕地保护激励资金265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50亩。(记者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