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居民电费涨价的消息在济南多个微信群内传播,据称居民电价将自6月1日起上涨,同时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消息称,届时居民电费将分5个时段计价,8—12时为1.08元/千瓦时,12—17时为0.68元/千瓦时,17—21时回到1.08元/千瓦时,21时至次日0时再调整为0.68元/千瓦时,次日0—8时降至0.31元/千瓦时。
在社交平台检索发现,湖北、上海等地也有所谓“居民电费要涨,且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的消息传出。
5月13日下午,国家电网服务热线95598客服人员回应称,“暂时没有收到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未收到供电公司的相关电价调整通知。”对方强调,电价调整前,供电公司一般会提前在国家电网的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应以此为准。 (据济南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