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今天(5月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聚焦困境儿童群体需求,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体系、提升关爱保护能力,全省困境儿童权益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聚焦保基本,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政策。
一是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在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基础上,我省在全国创新建立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将低保家庭中的重病和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扩围保障儿童1.4万余名。建立保障标准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分别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5倍、2倍和与散居孤儿等额提高的标准确定,挂钩联动,同步动态调整,2019年以来年均提标8%以上,目前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527元、2021元、1656元,共计保障孤困儿童5.22万人。
二是实施孤困儿童助医助康政策。全额资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实施“护佑健康”项目,省慈善总会出资400余万元,为全省除机构养育以外的孤困儿童购买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最高理赔8万元,2022年8月实施以来,共计理赔74人次、保险金60.95万元。三是开展孤困儿童助学工程。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基础上,创新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继续领取生活费基础上,再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截至目前在保人数3286人。四是探索帮助成年孤困儿童高质量就业。指导潍坊、日照、临沂等地出台成年孤困儿童就业帮扶政策,为孤困毕业生提供就业规划、政策咨询、招聘信息等服务,政府、企业、学校、社会协同联动帮扶就业。
聚焦强服务,完善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一是加强依法救助保护。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实施了《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六大保护”基础上,增设“特别保护”专章,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作出特别规定,完善了地方法规。
二是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围绕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乡镇未保工作站建设、儿童主任履职能力建设研究出台系列指导意见,实现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和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1314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儿童主任津贴制度。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联合18部门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协调相关部门每年列出重点实事清单,一年一结,确保工作落实见效。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跨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及时为涉案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与省司法厅建立在押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主动发现和帮助落实生活保障政策495人。联合卫健、教育等部门制定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4项机制、11项措施,护航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联合省文明办推动开展“为小”志愿服务,促进关爱服务精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
四是加强关爱服务措施。实施“护佑成长”项目,投入慈善资金195万元,支持沿黄流域25个县(市、区)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个性化服务,受益儿童5.9万人。统筹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委托专业机构面向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筛查、团体辅导、儿童主任培训等,惠及3.05万人。2021年至2023年,各级投入资金9800余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754个。
聚焦高质量,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双精”行动。
以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安置、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实施“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提升机构服务保障能力。我省在全国率先建成儿童福利机构远程视频教育培训、实时安全监控和“智慧消防”系统,让科技助力守牢安全管理防线。16家儿童福利机构全部接入传染性疾病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全部在当地医疗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部成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全部设立特教学校(班)或幼儿园,专业化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二是提升机构管理标准化水平。发布《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入院离院服务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今年,省民政厅采取上下协同、群策群力的办法,已经向省市场监管局申报立项了18个省级地方标准,力争年内全部出台,以标准化保障和促进机构管理精准化、服务精细化。
闪电新闻记者 高杰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