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设应急引导基金,解企业资金周转燃眉之急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青岛市企业应急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印发实施,意味着首期由市财政出资2亿元的青岛市企业应急引导基金正式设立。两个配套文件《青岛市企业应急引导基金业务操作细则》和《青岛市企业应急引导基金备案机构管理办法》也已同步印发。
应急引导基金旨在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积极为我市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应急资金周转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应急引导基金主要为实体经济领域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符合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条件、资金周转暂时遇到困难并纳入银行续贷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性短期资金周转服务。对国家和省市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关键产业链和重大投资、技改项目企业以及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转型发展引领作用突出、符合青岛市战略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应急引导基金给予优先支持。
在基金募集引导方面,应急引导基金坚持政策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和保证增信作用,吸引备案机构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实现商业化可持续发展。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设立企业应急引导基金,可以有效保证企业关键时期平稳过渡,避免企业因不能按期足额还款而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保障企业合理的转贷融资需求;通过规范的应急转贷费率、透明的机制引导更多企业使用应急引导基金,有效引导市场费率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截至2023年底,青岛市企业贷款余额约2.21万亿元,青岛企业的应急贷款资金需求约在4000亿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