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存款保险制度为利率市场化清障 加快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
存款保险制度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一道保护阀,这项制度的出台意味着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即将开启。利率市场化,是金融资源市场化定价的重要机制,改革的意义毋庸多言。不过,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战线拉得很长,在去年实现了贷款利率市场化之后,仍剩下存款利率市场化这最后一只靴子。
长期以来,我国由政府管控的利率制度扭曲了金融资源的定价,人为压低了借贷成本,一方面鼓励了有特殊权力的企业(如国企)获得廉价金融资源,刺激了基础设施和制造业领域的过度投资,并致钢铁、水泥和有色金属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带来大量不能盈利的企业;另一方面,利率非市场化也使金融机构业务创新能力不足,金融市场业务结构长期固化,融资市场“脱媒”不易。与此同时,由于金融资源配置的中间环节太多,中介节节加码,人为抬高了流向最终需求方的资金成本。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利率市场化改革已不存在制度方面的障碍。当然,利率市场化需要与对财务软约束企业改革一同深化,存款利率放开只是其中一步,通过利率杠杆修正各经济主体的行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才是关键。
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教授朱宁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真正落地,将有助于加快市场利率化改革,该制度的缺失已拖延了其他改革开展。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生存环境将迎来真正的变革。银行贷款行为将更加市场化,随着存贷利差收紧,中间业务会增长。此外由于融资成本会增高,贷款会竞争加剧,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也会提升。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利率完全市场化清除了最后障碍,也为银行走向充分竞争清除了最后障碍。
存款保险制度为金融安全增设了一道安全网,其受益者为银行储户。过去,在市场经济不充分发育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充当着银行最后担保人的角色。尽管这种安排保证了银行避开市场风险,但也使银行失去了展开市场竞争的动力,结果是银行仅靠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之间的息差,以及缺乏治理的中间收费业务就可赚取巨额利润。无法以市场为准制定银行盈利水平,导致银行面对实体经济时,借贷资本常常与实体经济的需求脱节,要么该获得资金支持的得不到支持,要么其利润被银行提前榨取,从而使资金严重错配;面对普通储户时,也总是垄断经营的面孔,难以从储户利益角度出发提供服务。刚性支付模式,对于那些想通过创新发展的银行,也是一种束缚。
最近几年,随着利率市场化逐渐破冰和互联网金融的崛起,银行也感受到了市场压力,并开始逐步转变经营模式。不对称降息及存款利率管制的松动,使银行存贷息差收窄,去年商业银行存贷款息差收入占营业净收入之比降到了48%。这种形势迫使银行通过增值服务寻求非息收入利润来源。但是,由于存款利率上浮区间仍未解除管制,利率市场化还没有走完“最后一公里”。银行间的竞争因子还没有充分培育出来,还需要再推一把。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利率完全市场化清除了最后障碍,也为银行走向充分竞争清除了最后障碍。存款保险制度的价值,在于消除银行的保护性息差,同时强化储户的安全利益。《条例》规定的50万元最高偿付限额,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这就意味着,在能够保证储户基本权益的前提下,允许银行出现竞争失败者。有生有死,正是市场竞争的基本形态。
基于过去与银行打交道的经验,人们不免猜测,本应由银行支付的保费是否会转嫁到储户头上。《条例》中对此有所限制,即将存款保险费率分为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两块。对于储户来说,今后在比照存款利率的同时,也可比照银行保费,作为选择银行的标准。与此同时,对于银行收费业务的监管也应当同步加强。
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解除存款利率上浮空间限制的条件也已成熟。可以预期,随着市场因子的增加,今后将形成储户选择权越来越大的金融环境。实际上,这本来就是金融机制是否得以优化的重要标准。(根据新华网、京华时报、广州日报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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