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中国网山东滨州5月4日讯 (实习记者 亓庆辉 通讯员 袁永松)2016年4月19日9时11分,滨州市博兴县公安局122值班室接到电话报警称:在233省道寨郝小区北侧路口处,一辆轿车和一辆半挂车撞了,有人受伤,请求出警。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及对肇事轿车驾驶员询问得知:2016年4月12日13时00分许,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F****的轿车,沿233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博兴县寨郝小区北侧十字路口处,因躲避从西侧路口出来的其它车辆,导致自己驾驶的鲁MF****的小型轿车失控后侧滑着与顺行停在路边柳某某驾驶的冀DW***冀D****挂号半挂车尾部相撞,致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目前该事故还在处理当中。
该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在事故的预防过程中,部分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过路口时不注意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危险情况,过路口时争道抢行时有发生,发现危险情况后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往往都追悔莫及。
在此,博兴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安全出行,避免类似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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