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大已组织57人次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稿源时间:2016-05-11 09:57:03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志祥 责任编辑:刘先秀liuxianxiu
【摘要】【滨州新闻】5月10日,滨州市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工作座谈会召开。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网山东滨州5月11日讯 (记者 张志祥)5月10日,滨州市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工作座谈会召开。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国强指出,要充分认识宪法宣誓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宪法宣誓制度落到实处。针对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宣誓制度的情况,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宪法宣誓组织实施办法》,并对宣誓范围、宣誓组织、宣誓时间、宣誓场所、宣誓仪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在做好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的同时,还要指导和规范好乡镇人大选举、“一府两院”和镇人民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据悉,在2016年2月2日滨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实施了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截至目前,已组织57人次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包括人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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