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惠民开展社区警务防治家庭暴力工作

稿源时间:2016-01-06 15:42:38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丽艳 孔繁荣 责任编辑:刘先秀liuxianxiu
【摘要】【滨州新闻】近年以来,滨州惠民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家庭暴力综合防治工作,不断加大社区警务防治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有效预防了各类家庭暴力恶性案件的发生。

  中国网山东滨州1月6日讯 (记者 张丽艳 通讯员 孔繁荣)近年以来,滨州惠民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家庭暴力综合防治工作,不断加大社区警务防治家庭暴力工作力度,有效预防了各类家庭暴力恶性案件的发生。

  一、开展家暴防治工作。一是主动干预,典型引路。按照主动干预、增进和谐、降低危害的思路,积极探索开展家暴防治工作,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2014年以来,共受理涉及家庭暴力、家庭纠纷、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等案件58起,处置成功率为100%。二是大力宣传,增强社会效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支持,提升了家暴防治工作的影响力。三是组建队伍,搭建网络。全县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在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在14个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在全县277个村(社区)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点,构建以派出所社区民警、村委会治保组织、妇委、共青团为成员的反家庭暴力工作队伍。

  二、建立常态防范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平台。以指挥中心110为载体,接受辖区妇女儿童的报警求助和维权咨询,通过平台开展法律宣传、矛盾化解、家暴警情处置、关爱帮扶弱势妇女儿童等工作,有效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合理反映诉求。2014年以来,接受妇女群众来电来访1161人次,受理家庭暴力类警情130起,及时调解各类家庭纠纷370余起。二是建立工作机制。以基层派出所为“脊”、以各基层组织为“柱”、以社会各界力量为“梁”,形成多方参与、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运作、有效处置。制定惠民县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程序规范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家庭暴力投诉中心、投诉站、投诉点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联合建立由政法委、公安、妇联、司法、民政、卫生、教育以及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排查预警、事中干预、事后服务、走访回访”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形成联动长效机制,综合防治家庭暴力。三是建立家暴档案。按照统一标准和格式,在派出所建立家庭暴力档案92份,详实记录家庭暴力警情来源、处理结果、当事人现实表现等,将档案作为社区民警开展日常教育跟踪和走访回访的根据,使家庭暴力档案发挥服务案件处理和警示施暴当事人的作用。

  三、完善应对干预措施。一是抓法治宣传教育。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村社区”的创建活动中,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原则,联合县司法局、县妇联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律进社区”宣传服务活动43场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二是抓法治手段干预。建立完善“对加害人进行教育、警示及矫治,对受害人进行法律援助”的综合防治法律体系,对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案件,遵循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和家庭团结的原则,对施暴者予以批评、训诫,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的,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打击处理。2014年以来,全县共对涉及家庭暴力违法的18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训诫,对4名涉案人员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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