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据悉,两人都比较年轻,其中涂某某29岁,陈某某26岁,两人都是车主本人,从事经商。
“奥迪男”陈某某:
大幅度穿插了两三次
记者:跟宝马车驾驶员认识吗?
陈某某:不认识。
记者:什么时候发现宝马车?
陈某某:从上机场高速时就看到他了,然后相互跑了10多公里,大家(在后视镜范围内)相互前后都看得到。
记者:两车位置有交换过吗?
陈某某:刚上高速没多久,应该是宝马在前,过了一段,我在前面。两车的位置有交换过,交换过三四次。在交换过程中,时速比较快,最高可能有170km/h、180km/h的样子。
记者:驾驶过程中有穿插行为吗?
陈某某:有过穿插行为,大幅度的穿插有两三次,小幅度的变道会多一点。
“宝马”男涂某某:
有些想较劲
记者:事故是怎样发生的?
涂某某:当时跟对方可能有点追逐,就跑了一下,跑到机场高速就撞车了。当时我们两个人变线,我从右边往左边变,他从左边往右边变,然后在同一个车道就碰上了。
记者:为什么追逐?
涂某某:刚好途中遇上一辆奥迪,开得比较快,平时我也喜欢开快车。当时因为上高速,路况比较好,可能也有些想较劲。
记者:当时车速多少?
涂某某:时速在大广高速达到160km/h~170km/h,到了机场高速可能130km/h、140km/h的样子。
“比试”:
“志同道合”
一“触”即发
据林警官介绍,多名证人、证言及十多个监控记录下来的视频证据直指两名事故车辆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前有涉嫌追逐竞驶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两名驾驶员在事故发生之前素未谋面,是什么原因导致两个“陌生人”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如此危险的违法犯罪行为呢?
涉案驾驶员陈某某(事发时驾驶奥迪车)称,事发当天他载着一名朋友从花都出发,走大广高速转机场高速,准备前往番禺,从收费站进入高速路面不远就遇到了涂某某的车辆,当时涂某某的车超车比较突然,导致他急刹车,于是他就起了追上去看一看的想法,于是就与对方的车在高速公路上开始竞逐,结果越开越快,遇到路面车多时就直接穿插过去,当去到事故发生位置时,也不知道对方的车辆为什么突然“挤”过来,与自己驾驶车辆的右侧发生接触,然后对方就失控翻滚出去,事发的刹那间他都懵了。
涂某某(事发时驾驶宝马车)则表示,他当时独自驾车从花都出发准备前往金沙洲,刚进入收费站就看见了陈某某的车辆,这辆车的外观(经过改装)让他觉得对方也是“爱玩”之人,便起了“比一比”的心态,于是就与对方在高速公路上“比”了起来,到达事故发生位置时,他看见行驶车道的远端有其他车辆在行驶,便想提前变道避开,没想到一变道就与涂某某的车发生接触,导致自己驾驶的车辆失控“飞”出去,虽然自己只在事故中受了一点轻伤,但回想起来还是非常害怕。
当记者问涂某某平时是否喜欢“开快车”时,涂某某表示自己平时都很遵守交通法规,这次只是一时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