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10天时间,35岁的男子连续作案多起,强奸3人,强制猥亵1人,这些受害女孩均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且年龄均为“95后”。1月12日,当东港区检察院公诉科女检察官刘冉向记者介绍这起案件时,愤恨与不解萦绕在记者心头: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是以何种手段让这么多女孩接连上了他的“贼船”?
汪某,男,1981年出生,黑龙江人,初中学历,2001年6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2012年5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汪某没有工作,谈恋爱也屡屡碰壁,这让他心灰意冷,于是就整日上网聊天、打游戏,以打发时间。
2015年7月19日晚,汪某与通过陌陌聊天认识的女孩刘某见面,饭后10点多,女孩提出让汪某送她回家。当汪某驾车带着女孩行驶至黄海一路灯塔附近时,向她提出发生性关系,被女孩严厉拒绝。两人争执过程中,女孩打开车门跳车,导致膝盖受伤。汪某将受伤的刘某再次带上车,将车门锁住,并对她言语威胁,逼其脱衣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还拍了裸照,威胁刘某做他的女朋友。事后,汪某将女孩带至租房处,女孩惨遭多次蹂躏,汪某还以将其裸照公开相威胁,向女孩索要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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