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惠民一女子网上“淘宝”不成 反中圈套“破财”

稿源时间:2016-01-25 14:20:33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丽艳 责任编辑:刘先秀liuxianxiu
【摘要】【滨州新闻】近日,家在滨州市惠民县城区的周女士在网上看中了一台相机,结果是宝贝没淘到,反被骗去4200元。

  中国网山东滨州1月25日讯 (记者 张丽艳)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电子商务也不例外,相信坐在电脑前的不少网友都有受骗上当的经历。很多奸商充分利用人性的弱点,通过各种手段,实施诈骗,少则几十,多则几千,让很多原本准备在网上购买数码相机的摄影爱好者不由得担心交易的安全性,究竟出不出手呢?近日,家在滨州市惠民县城区的周女士在网上看中了一台相机,结果是宝贝没淘到,反被骗去4200元。

  1月10日,周女士在某超市看中了一台数码相机,但5000多元的价格超出了预算。几天后,周女士在网上发现了一家出售同款式相机的网店。店主声称那款相机只需800元,若有意购买可私下联系,周女士便将手机号码告诉了对方。不久,店主打来电话称,店里的相机是走私品,所以价格便宜。但为了不被工商和公安机关查到非法交易记录,只能私下交易。颇为心动的周女士给对方汇去了200元保证金。

  几天后,周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发现周女士涉嫌走私,不想被告发就必须缴纳1000元“保证金”。自知理亏的周女士只得将钱打入对方账户。不久,对方又打来电话说,包裹内的走私品不止一件,需再交3000元“保证金”。这样,周女士生接连汇出了4200元的“保证金”。而相机的事儿却没有音讯。

  1月18日上午,当周女士再次接到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催缴保证金的电话后,不能再容忍的她决定向警方求助。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网络骗局。骗子先用低价吸引网上购物者,以货物是走私品为借口要求私下交易,随后又冒充物流公司以告发走私相威胁实施诈骗。对此,惠民警方提醒市民,网上购物时,一定要选择知名的购物网站,并且使用网购平台提供的官方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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