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惠民辛店派出所对辖区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稿源时间:2016-02-01 15:41:30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丽艳 尹莉莉 责任编辑:刘先秀liuxianxiu
【摘要】【滨州新闻】近日,滨州市惠民县公安局辛店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到辖区使用放射源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单位对放射源存放的管理、使用以及安全保卫工作。

  中国网山东滨州2月1日讯 (记者 张丽艳 通讯员 尹莉莉)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放射源规范、安全使用,近日,滨州市惠民县公安局辛店派出所组织社区民警到辖区使用放射源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中,社区民警一是全面检查了放射源从业单位的相关资质、许可证件及购买、使用放射源的相关许可手续;二是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督促放射源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配足专职保卫人员;三是检查了放射源存放、使用和储存场所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四是督促设置专用仓库或防盗保险柜等储存设施,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五是检查了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废弃处置制度,建立相关登记台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长期闲置不用和已经退役的放射源,要求重点加强管理力度,严禁乱丢乱放,失管失控,严防因看管不力导致丢失、被盗等事故的发生。最后,民警与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商谈,对如何做好放射源物品的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地交流。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单位对放射源存放的管理、使用以及安全保卫工作,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为营造辖区良好的治安环境和生产作业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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