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阳信:男子昔日在监狱“上班” 释放后“重操旧业”又被抓

稿源时间:2016-03-11 15:25:31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尹敏 责任编辑:刘先秀liuxianxiu
【摘要】滨州新闻:微信交友聊天时谎称在监狱上班,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期间骗取钱财达2万余元。3月8日,这位昔日在监狱“上班”的男子涉嫌诈骗罪被滨州市阳信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

  中国网山东滨州3月11日讯 (实习记者 尹敏)微信交友聊天时谎称在监狱上班,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期间骗取钱财达2万余元。3月8日,这位昔日在监狱“上班”的男子涉嫌诈骗罪被滨州市阳信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

  3月7日上午9时许,阳信县商店镇的一群众赵女士到阳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诉说着事情的原委:2015年7月份,赵女士在微信上认识一吴姓男子,吴某某自称在福建当兵退伍后分到阳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上班,后来辞职。2015年11月份,吴某某对赵女士说其参加山东省公检法系统考试通过后抽签抽到到鲁中监狱上班了,赵女士想到让其弟弟也报名参加公检法考试,委托吴某某办理,吴某某谎称需要交报名费、送礼等活动费用,赵女士先后支付给吴某某共计2万余元,后来赵女士追问吴某某操作结果,吴某某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诿,赵女士感觉被骗后报案。

  接报后,阳信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对案件高度重视,加班加点,详细询问了赵女士被骗的经过,经侦查确定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是沾化区户籍的吴某某,27岁,曾因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判过两次刑,2015年3月份刑满释放出狱,之后,以打零工为谋生。3月8日上午,民警在阳信县城一超市内将吴某某抓获归案。

  当前,通过微信、QQ、陌陌等网络渠道开展社交活动日渐普遍,然而由此引发的各类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上网或者使用手机微信聊天时,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谨慎交往,一定要注意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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