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国税、地税今起将实现联合进户稽查

2016-02-26 14:12:56 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丽艳 责任编辑:吕英河 字号:T|T
摘要】滨州新闻:2016年2月26日,滨州市政府新闻办在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全市国税、地税系统联合稽查工作内容及2015年全市税务稽查工作情况。

  专案检查方面,很好的完成辽宁“1.06”案、珠海“3.20”案、重庆“6.06”、哈尔滨“11.03”案、内蒙古“12.12”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滨州涉案企业的核查。通过核查,促进了国税、地税与公安、金融、海关、交通等部门的紧密合作,实现了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向社会化控管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专项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卖方”市场方面,国税稽查部门共组织检查企业1038户,查处违法企业662户,查处非法发票111534份,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7400万元。地税稽查部门共检查发票违法企业186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950万元。

  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一方面对纳税人信誉等级AAA级企业做到了“三个不打扰”,即无举报不打扰、无违法线索不打扰、非上级局安排检查不打扰。另一方面通过严格落实规范进户执法程序,杜绝重复检查,在检查方式上一律实行调账检查,避免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造成干扰。执法与服务并重。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了执法事项事前告知,检查过程公开、透明,告知纳税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复议、听证等权益。同时,将税收检查过程作为帮助纳税人准确解读国家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过程,实现了执法与服务的互促进、双提高。重大涉税违法事项公开,2015年全市税务稽查部门共向上级报送税收违法案件4起,在滨州主要媒体上曝光税收违法案件4起。对达到涉税犯罪标准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2015年,全市司法移送案件达到5起,有力的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滨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杨新丽介绍了联合税务稽查内容及2016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杨新丽说,国、地税联合稽查将从稽查案件选定、联合进户检查、稽查案件审理执行等多个执法环节开展合作。合作内容包括:协同下达检查任务、联合进户实施检查、互助案件审理执行和其他稽查执法合作等六个方面的合作事项。为切实保证联合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地税双方成立了联合稽查领导小组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合稽查工作事项。

  在“双随机”检查及2016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安排上,杨新丽介绍,首批纳入联合稽查的检查对象,为国家税务总局通过随机抽查模式抽取的全国重点税源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所属滨州范围内的企业。本次检查,将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成立8个联合检查组,通过集中调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联合检查,检查时限为2012年至2014年三个纳税年度,检查工作将于上半年结束。

  落实“黑名单”及多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不同情况的税收违法行为,按照不同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开,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的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惩戒的对象为当事人本人;当事人为企业的,惩戒的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惩戒的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当事人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的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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