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饶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炳利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2年4月起,广饶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违规为在编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餐费补助100元,2014年1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并发放至2015年9月。广饶县纪委研究并报广饶县委批准,给予张炳利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发放的餐费补助。
四、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李洪彬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14日上午,李洪彬违规驾驶行政执法车鲁E2215E载其妻子到医院和美容院办理私事。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将李洪彬予以辞退,责令其承担因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王增利、规划监察中队队长刘希鹏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东营区纪委分别对其进行约谈。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上述通报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主抓直管机制,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在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一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大检查,着力解决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执纪、一寸不让,绝不姑息迁就。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顶风违纪、巧立名目的“四风”问题,做到快查快结、从严重处,真正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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