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必须知道的小常识——
1.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可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志愿。应届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其他考生可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上网填报志愿。
2.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志愿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 2016年6月25日前公布考生高考成绩,查询网址:http://wsbm.sdzk.cn/。
4. 考生应根据本人成绩及填报志愿资格线填报志愿。
5. 上网填报志愿网址:http://wsbm.sdzk.cn/。
6.征集志愿计划在填报前公布,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 sdzk.cn/)及时查询。
7.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均为填报志愿当天9:00-17:00。
8.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忘记密码无法正常登录,可尝试通过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如找回密码不成功,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县(市、区)招办申请协助。
9.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完成后,都要点击“提交保存志愿”按钮,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每批次填报志愿时,首次成功提交后最多可修改2次。网上最后一次提交成功的志愿即为该批次的有效志愿。
10.在同一录取批次内,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只能在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中选择一类填报。
11.填报志愿模拟演练时间为6月16日-17日,考生可登录http://wsbm. sdzk.cn/进行操作练习。
中考填报志愿流程图
第一阶段:指标生录取先行
考生仅在全市第一次志愿填报时享有指标生录取资格,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及各学校指标生分配数额,可填报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学籍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本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
第二阶段:实行“平行志愿”
根据填报条件,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及本次志愿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顺次填报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或一所职业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采取“平行志愿”的办法进行投档。
第三阶段:最终补录环节
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计划余额,按照规定进行填报。同意在所报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由中招办调剂投档录取的,须表明服从调剂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