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渎职失职犯罪
“污染这么严重,持续这么长时间,环保部门难道不知道?”鄄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对他们办理的一起涉及黄河污染的案件记忆犹新。
鄄城县紧邻黄河入鲁第一县东明。三年前的初秋,鄄城县检察院对一起污染环境案提起公诉。4名被告人因开设化工厂非法向黄河河道排污,被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刑罚。案件办理完毕,背后的监管缺位问题引起了该院反渎部门检察官的注意。
检察官调取了环保部门行政执法卷宗和信访台账,经多方走访查证,发现时任旧城环保所所长的蔡某和原鄄城县环保局污染防治股股长常某曾到该化工厂调查过,但厂主递上了2000元现金和一纸“证明”,证明化工厂位于河南境内,不属鄄城管辖。两人平分赃款后,没有调查就根据“证明”向上级作了回复。
去年,鄄城县检察院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将上述二人提起公诉,后二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与此同时,该院就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等问题向环保部门发出整改检察建议,并组织黄河沿岸乡镇政府环保人员开展警示教育。
去年10月,该县环保局在30多个沿黄村庄聘请了黄河生态环境协管员,及时发现处置环境污染隐患,监管缺位的情况再也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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