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原“掌门人”廖永远受审 受贿1339万余元

2016-11-04 10:13:38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宗韦民 字号:T|T
摘要】11月3日上午,落马1年7个月后,备受外界关注的中石油原“掌门人”廖永远以被告人的身份重回大众视线。

  争议焦点:两尊金像是否构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否构成自首

  法庭调查伊始,廖永远就表示,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但

  在回答辩护人的提问时,廖永远提出,起诉书指控的16笔受贿犯罪事实中,有13笔是其在司法机关不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的。

  法庭辩论中,审判长总结了本案的2个争议焦点:一是,廖永远收受的价值99.4万元的地藏王金佛像和价值18万元的谛听金像是否构成受贿?二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否构成自首?控辩双方围绕2个争议焦点,对事实证据详细论证,充分阐释理由观点,进行了2轮激烈辩论。

  主动交代,赃款赃物全部追缴

  公诉人指出,廖永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公诉人客观公正地指出廖永远具有3个从轻处罚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认罪悔罪;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我给石油人丢了脸,给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抹了黑,给教育我、帮助我、培养我的石油前辈丢了人,真是无地自容,痛心疾首!”“可悲、可耻、可恨!”这是廖永远作最后陈述时对自己的评价。他说,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自己忘乎所以,忘记了一个党员的宗旨使命,忘记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忘记了一个公仆的为官红线,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而万劫不复。陈述过程中,廖永远一度哽咽,“我真诚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把我作为一个反面教材,以我为鉴,引以为戒。”

  11时45分,历时3小时15分钟的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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