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青岛6月12日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安排了下一步医改工作。按照省医改办的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参与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将实施6个方面36项深化医改任务。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按省价格标准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公立医疗机构新的运行机制和体制。
原文:7月1日起 青岛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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