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防暑降温费6月起发放
青岛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三条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青岛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原文:首发:防暑降温费本月起发放 权威解读发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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