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业生态获多维度优化
持续性地完善当前青岛的创新创业生态,为创客们提供更加优越、便捷的创业条件,这是2015年青岛市各类创业扶持政策的共同目标。
创业孵化载体相关政策的完善是其中最大的亮点。去年,我市发布的专门针对创业孵化载体的政策多达6个。
其中,市科技局于2015年4月中旬出台的《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房租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国家级孵化器年度房租补贴总额最高150万元,市级孵化器总额最高100万元。12月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创客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创客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出台,对区(市)政府、运营机构等给予支持,并规定科技创新券由众创空间发放,每个众创空间年发放额度最高100万元。目前,全市孵化器总数已达12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4家,新增入孵企业1514家。
2015年8月,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出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奖补办法》,规定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创业示范园区等创业服务机构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的奖补资金,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资金。
此外,各区市也纷纷针对创业载体出台配套措施。市北区规定新建众创空间资金补助50-100万元;崂山区将以“一道一园两街”为重点,提供创业载体300万平方米以上;城阳区对成立联盟(协会)、进行种子或天使投资、聘请创业导师的孵化器和创客空间,给予10万-20万不等的资金补贴;平度市对认定为国家、青岛和区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除此以外,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科技合作机构等作为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的重要力量,也都在去年拥有了“量身打造”的扶持政策,包括《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和《科技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这些针对创业服务机构的各类优惠政策可以看做是对创业者的“间接”扶持,而2015年,针对创客个体制定的“直接”扶持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