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2015年度增缴公积金农民工3416人 公布相关政策优惠

2016-01-27 10:36:27 来源:齐鲁网 作者:张永平 责任编辑:张真美子 字号:T|T
摘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情况调研,着力研究和解决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积极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据统计,2015年完成新增农民工缴存公积金3416人,占新型城镇化发展全年任务的103.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情况调研,着力研究和解决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积极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据统计,2015年完成新增农民工缴存公积金3416人,占新型城镇化发展全年任务的103.5%。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总工会、工商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通知》,并对农民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以下政策优惠:

  简化农民工在农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提取证明材料;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未再就业的,可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日照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不再扣除家庭成员总收入的1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月房租最高限额1000元,月房租最高限额不再包含物业费;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额度不超过物业费实际支付金额,最高限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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