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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同样是从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同武汉大学这边联系,并收取好处费,这次也站在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把学生军训工作安排好后,直接找本案另一个关键人物——武汉的彭某解决学生到武汉大学上课、住宿等问题。
彭某被武汉警方刑事拘留后供述,他是通过武汉大学教师家属吕某找到武汉大学在职人员赵某安排学生在武汉大学的宿舍等。赵某开价是80个床位 一年收费16万元。他和李某同意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转给吕某,让她把16万元钱给赵某,这样就拿到了武汉大学国际教育中心80个床位的1年使用权。 吕某则负责学生在武汉大学的生活起居等。
据知情人士介绍,这起诈骗案涉及到武汉大学多个学院,以及上海、江苏、黑龙江等多个省市数百名学生家长。其中,涉及浙江嘉兴20多名学生家 长的案件,在被告人凌某、李某的运作下,一个以武汉大学校园和自主招生为中心的诈骗平台就运行了4年多时间。前有嘉兴市部分高中老师介绍生源,中间有凌某 等人带学生、家长到武汉大学实地考察,后有李某、彭某以及武汉大学教师家属吕某、在职人员赵某等,负责解决学生在武汉大学上课、住宿等问题。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凌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或者单独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凌某合 计骗取464.1万元,李某合计骗取348.6万元,均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透露,因为案情复杂,本案将在近期再次公开开庭审理。武汉大学有关方面工作人员则拒绝回应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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