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签生死状】其背后则是目前处理纠纷时“以闹定责”的错误思维,谁闹得凶,谁会渲染悲情,营造舆论,谁便占据优势,让管理方不得不通过违规“生死状”来减轻责任。
有必要强调,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摒弃“以闹定责”思维,依法划分纠纷双方责任,让守信守法者受益。如在体质健康测试中,只要校方尽到事前告知义务,对学生进行了体检,发生意外及时给予救助,就不该苛责校方,而由隐瞒病情的学生担责。这样一来,等于让守法者吃了定心丸,不必忧虑发生意外时的种种不可预测后果而向“生死状”求解,也给失信者一记警钟,让其为失信违规行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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