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今日要闻 > 正文

山东15条高速延期收费 政府还贷性高速总体亏损

稿源时间:2016-01-01 09:59:18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姮 责任编辑:阚金剑kanjinjian
【摘要】日前省政府同意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施行前对我省通车及在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继续实行统贷统还和收费管理,待国家出台新政后再按相关规定执行。我省交通部门给出的账单显示,以2013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为例,当年收支相抵为—138 79亿元,全省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总体处于亏损状态。

  全省政府还贷性高速总体处于亏损状态

  15年收费期限的设定,源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东部地区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

  近年来屡屡引发争议的达到收费期限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基本上都是在《条例》施行之前就已经建成投运。按照《条例》,此类收费公路的规范,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

  2011年6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此前,我省交通部门给出的账单显示,以2013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为例,当年收支相抵为—138 . 79亿元,全省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总体处于亏损状态。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