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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通报1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参与人员被责令退费

稿源时间:2016-02-25 16:07:01  文章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jiangyunhui
【摘要】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东营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1起公款旅游问题。

  齐鲁网2月25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东营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1起公款旅游问题。
  
  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郭凯等7人公款旅游问题。同时,郭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东营市委、市政府批准,东营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郭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纪委分别给予参与公款旅游的东营市城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杨国堂、市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职员王光超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由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出相应处理;责令参与人员退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海舰对此次公款旅游及公司其他违纪问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免去其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刻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抓直管机制,把管党治党有机融入到日常监督管理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从全过程和各方面严起来、实起来。全面从严治党,国企没有例外,国有企业党组织一样必须切实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问责,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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