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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稿源时间:2016-11-11 09:18:16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fengshasha
【摘要】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山东省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山东省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平度市蓼兰镇侯西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彭兴金截留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彭兴金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本村4户群众危房改造款5.7万余元,并据为己有;伙同他人采取虚报种植面积方式,套取国家小麦种植补贴款1万余元,并分得5000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彭兴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2.龙口市新嘉街道韩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建盛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韩建盛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数据套取征地补偿款64万余元,并将其中12万余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韩建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3.济宁经济开发区马集镇下店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元生骗取种粮补贴款等问题。孙元生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非种粮土地45.88亩申报为种粮补贴面积,并分别列在其本人和家人名下,骗取补贴款1.1万余元,用于家庭支出;以重复报销方式,虚报冒领国家征地青苗补偿款1.2万余元,据为己有。孙元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德州市陵城区滋镇三洄河村党支部原书记位立燕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位立燕利用职务便利,超标准收取村民“一事一议”款6.9万余元,用于村级经费,未用于所议事项;通过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方式,套取种粮补贴款6.7万余元、农业保险赔偿款1.1万余元,并将其中2.7万余元据为己有;将集体收入承包费4161元据为己有。位立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山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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