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序号 |
成员单位 |
职 责 |
1 |
市委宣传部 |
负责协调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正面引导舆论。 |
2 |
市政府应急办 |
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及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
3 |
市发改委 |
参与落实和督促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 |
4 |
市经信委 |
按照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重点排污企业的停产限产措施。 |
5 |
市教育局 |
负责组织本市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
6 |
市公安局 |
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督查各区县机动车限行情况。 |
7 |
市财政局 |
负责落实应急系统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
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监督落实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城市道路等扬尘的污染控制。 |
9 |
市交通运输局 |
负责加大公共交通保障力度,指导落实县乡道路保洁措施。 |
10 |
市农业局 |
组织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配合做好秸秆等露天焚烧的督查工作。 |
11 |
市卫生计生委 |
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防病知识宣传工作。 |
12 |
市环保局 |
负责空气质量监测、预测和信息发布;会同市气象局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会商,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停产限产企业落实响应措施。 |
13 |
市综合行政 执法局 |
负责对在城市规划区内人口集中地区和其它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秸秆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物质违法行为的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 |
14 |
市工商局 |
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油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15 |
市质监局 |
负责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油品质量和经营企业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16 |
市公路局 |
指导落实国省道道路保洁措施。 |
17 |
市气象局 |
负责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市环保局共同实施重污染天气分析会商,配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 |
18 |
日照广播电视台、日照日报社、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 |
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向市民通告大气重污染应急信息。 |
19 |
供电公司 |
配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对限产企业采取限电措施。 |
20 |
各区县政府(管委) |
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及职责参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确定,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
注:成员单位职责中未列事宜,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非成员单位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安排,组织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