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中还重点提出食品采购、加工与贮存的要求及管理。学校采购粮、油、菜、肉、蛋、调料必须定点采购,并与经营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在采购食品中,不能采购河豚、毛蚶、小海螺等高风险水产品;三文鱼、醉虾、醉蟹等生食水产品;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肉制品;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其他品种。
另外,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食堂不能卖给学生剩饭菜,不能制售冷荤菜、凉拌菜、生拌菜。对于每餐各种菜品,要求学校必须留样不少于50—100克,冰箱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逐日逐顿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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