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正文

汶上检察:以“四大保障” 促青少年维权预防工作

稿源时间:2017-12-28 17:05:52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孟庆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今年以来,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以“四大保障”推进和落实未成年人的维权和预防工作,在维权中预防犯罪,在预防中积极维权,为全县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国网山东12月28日讯(杨迪 通讯员 孟庆)今年以来,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以“四大保障”推进和落实未成年人的维权和预防工作,在维权中预防犯罪,在预防中积极维权,为全县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落实思想保障。始终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真正把青少年维权预防工作融入到各项日常工作之中。

  落实组织保障。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在公诉科建立“女子公诉组”,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选聘14名检察干警任中小学法制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青少年的工作。

  落实制度保障。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办法》,为审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感化犯罪的未成年人,防止交叉感染,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每年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意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落实物质保障。设立了青少年维权专项基金,扩大希望工程救助范围,改善在校青少年受教育条件;以获得“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侦查监督科为基地,建设维权活动室,配备了车辆、电脑等设备,保证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顺利开展。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