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7月8日讯(卜娟娟 通讯员 周瑞 赵勇超)近日,滨州市博兴县交警查处一起阻碍执行公务案,行政拘留两名违法行为人郑某亭(男,54岁,店子镇西郑村)、郑某鉴(男,30岁,店子镇西郑村)。
2017年7月2日10时50分许,博兴交警在潍高路店子段董官村路口处正常执法时,查获一辆无牌无证拉着冷轧卷的拖排车,拖排车驾驶员郑某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正常执法工作,阻碍执行职务,郑某亭的儿子郑某鉴闻讯赶来拦截执法车辆、阻拦执法人员扣押违法车辆,甚至破坏车辆的熄火装置,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当时围观群众较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执勤民警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并联系店子派出所请求支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给予郑某鉴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郑某亭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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