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一个有资质的店里经营,很显然视为这个个人是受雇于该理发店的。所谓只是租赁,与理发店无法说法肯定是不成立的。如果是另外别人经营的,其他人领有营业执照,请她提供出来,不可能说一家店正常开门营业,把其中某一个项目再租给一个个人,由一个个人经营,这本身在法律、程序上都说不通啊。这无非就是她推辞责任的一种说法。这种说辞是没有法律效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