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鲁中3月20日迅(冯晓晴)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近年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坚持调动基层改革积极性,坚持提升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坚持党委对改革的领导,逐步探索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淄博模式”。在省对市综合考核中,淄博市全面深化改革3项定性指标全部被评价为“好”,整体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201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41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9.2%,分别高出全省0.1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优良天数、PM10等指标改善率均居全省第一,被国家环保部、财政部推选为全国2016年度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4个市(州)之一;主动承接中央和省改革试点133项;创新开展联动审批的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六个率先”诠释淄博全面深化改革》《改革落地的“淄博实践”》《聚焦破解五大难题助力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见效》《“五个坚持”聚合力深化改革惠民生——全面深化改革的“淄博模式”》等经验材料,先后被省委领导批示或被新华社、人民网、凤凰网、大众网等主流媒体报道。其中,《聚焦破解五大难题助力改革落地》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
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自今日起,连续刊发5篇系列报道,深入探析全面深化改革“淄博模式”,敬请关注。
“1+3+3”,指引改革之舟航道不偏
——全面深化改革“淄博模式”探析之一
3月16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淄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7-2020)》,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浩在会上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总书记指示,始终做到“五个坚持”,进一步丰富完善全面深化改革“淄博模式”,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提供强大动力。
在新的发展阶段,淄博作为老工业城市,要大踏步赶上时代发展步伐,化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现“一个定位、三个着力”、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的奋斗目标,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闭幕后第一次离京考察,就到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广东省。在深圳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在2014年1月2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在涉及道路、理论、制度等根本性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总书记又反复强调,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淄博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以“顶层设计”为主和非传统方式安排部署的新特点,逐步探索形成“一个第一议题”+“三个第一时间”+“三张督办清单”制度,确保了全面深化改革时时对标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一个“第一议题”
历史定格在2014年2月1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自此,这项“第一议题”被长期坚持下来,成为市委深改组每次会议雷打不动的“规定动作”。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精神早传达,市委每一次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第一议题都是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精神;在全市每月一次的改革督导情况通报会议上,第一议题也是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精神;市各专项小组及区县深改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召开会议时,同样是第一议题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精神。
截至目前,全市共召开各级深改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及督导通报会议1549次,实现了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精神各级党委(党组)和改革专项小组全覆盖。同时,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市委改革办印发了《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资料汇编》1000册,下发到各级各部门。
三个“第一时间”
2014年4月28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第一时间”审议了《2014年工作要点》,制定出台了《分解立项方案》,“第一时间”把改革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深化改革部署要求早贯彻,按照“第一议题”要求,全市各级“第一时间”召开相关会议,对中央和省委改革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第一时间”对中央和省委深改组审议出台的改革文件建立台账,明确起草单位、牵头领导、时间进度,将改革方案配套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责成各级各部门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第一时间”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出台配套改革文件。
三张“督办清单”
近年来,市委改革办先后就《关于创新资源配置方式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效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意见》等上级改革文件配套落实工作,给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下发了《提示单》《交办单》《催办单》。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部署早落地,对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研究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中央文件到市后,市委改革办第一时间向部门发《提示单》,提示相关部门及时与上级对接,提前调研谋划;省委文件到市后,市委改革办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发《交办单》,明确相关改革任务具体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要求务必在一个月内研究出台市级贯彻落实意见或方案;对交办三周后未完成上会文件初稿的部门发《催办单》,确保上级重大改革方案出台一月之内制定出台市级配套文件并印发到区县。
截至目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出台改革方案69个,全市共出台各类改革文件380余件;中央和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出台的改革方案,除无需市级配套外,已全部配套出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