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首个“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图)

2017-03-30 09:58:59 来源:大众网 作者:胡芳泰 责任编辑:王浩 字号:T|T
摘要】3月29日上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益民和日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敏一行到岚山区人民法院,共同为岚山区人民检察院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揭牌。这标志着,全市首个“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在岚山正式挂牌成立。
日照市首个“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

  日照首个“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

  3月29日上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益民和日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敏一行到岚山区人民法院,共同为岚山区人民检察院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揭牌。这标志着,全市首个“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在岚山正式挂牌成立。

  揭牌仪式结束后,高益民院长、韩敏检察长一行对岚山区法院、岚山区检察院进行了调研,并在岚山区检察院进行了座谈。

  根据签署协议,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可直接登陆法院“人民法院门户平台”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浏览案件的受理、立案、裁判、执行等办案情况,查阅相关案卷资料,经检察长批准依法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另外,法院还应每月下旬定期向驻法院检察官办公室通报本月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立案、裁判、执行等案件信息情况。双方还就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案件办理、信息反馈、重点信访案件和社会敏感案件处理等事项进行沟通和协调。

  全市首个“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打破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沟通“壁垒”,解决了检法衔接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提供了新的平台,实现“面对面”沟通和“实打实”共享信息,实现了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的转变、监督与服务的无缝对接,有利于检察机关对法院工作进行“零距离”法律监督,也便于及时发现案源,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积极办理案件,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做好息诉工作,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驻法院民事行政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是法检两院共同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的新载体,有效延伸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触角,由事后监督转向全方位监督。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共同努力打造司法护民、利民、惠民、便民、为民的工作新平台,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效率,实现检法双赢的良好效果。(记者 胡芳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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