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未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图)

稿源时间:2017-06-03 14:36:57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张志祥 责任编辑:张明冬zhangmingdong
【摘要】【滨州新闻】6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 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未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

  中国网山东滨州6月3日讯(张志祥)6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 克以上(含 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未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

  随着社会需求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无人机随之孕育而生,作为航拍工具、植保、巡线等作业工具已经融入了人们日常的生活,已经成为了随处可见的科技产品之一,并迅速发展和普及。在这过程中,不规范的使用无人机的行为,甚至发生过多起无人机频扰民航机场事件,造成航班取消、航班返航备降、候机楼滞留旅客等情况发生。

  为加强民用无人机的管理,对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实施实名制登记,中国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5月16日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自2017年6月1日起,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2017年8月31日后,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如果未按照管理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其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登录实名制登记系统,该系统页面已可以正常显示。主页面显示“民航飞行标准监督管理系统”,注册项目需要填写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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